據臺灣《結合報》報道,臺灣一位高三女生與男友打罵,賭氣承諾男網友蘇宣彰以每個月5萬元(新臺幣,下同)包養的請求,後女生反悔拒絕,但遭蘇宣彰威脅。女生為相安無事,隨蘇宣彰至car 旅店遭侵略,且簽下4萬元本票。臺“最高法院”判蘇宣彰應履行有期徒刑4年8個月。
判決指出,蘇宣彰於2011年經過收集聊天室結識正讀高三的女網友,同年11月間,蘇提議以每個月5萬元包養女先生,女先生因與年夜她一歲的男友打罵就承諾蘇。
女先生之後和男友和洽,告訴包養事,男友要她拒絕,女先生也覺不當,即以德律風拒絕。但蘇不逝世心,以要公然包養事、對她男友晦氣等事要挾女先生。
女先生雖以餐與加入測試推托,但蘇窮追不舍,於2012年1月聯絡女先生,要她必定要出來,不然要鬧年夜工作。
女先生但求相安無事,上瞭蘇的車,到一傢car 旅店後遭侵略,並被請求簽下4萬元本票的賠還償付金。
女先生回傢後打德律風給男友,男友氣得不睬她,女先生再打德律風給友人後,由母親陪伴報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