舉報原南陽市查察院查察長孟水昌 無奈無天、秉公枉法、包養女年夜學生


舉報原南陽市查察院查察長孟水昌
  無奈無天、秉公枉法、包養女年夜學生

  原南陽市查察院查察長、南陽市人年夜副主任孟水昌秉公枉法,應用權柄,操作房地產名目、收受巨額行賄、違背規劃生養等。他還授意其妻子陳曼,自封lawyer ,多次年夜鬧法庭,為其傢族圖利。他的兩個兒子也驢蒙虎皮,作威作福。一個兒子1999年在南陽開槍致使一女子一槍四洞,年夜河報曾追蹤報道,但都不瞭瞭之,另一個兒子從7歲開端領取薪水,此刻仍任南陽市內鄉縣一鄉長,可見其政界的能量宏大、手腕頑劣。

  一、相干職員關系
  孟水昌,男,1945年生,河南襄城縣人。曾任許昌市魏都戔戔委書記,許昌市查察院查察長,1998年12月至2004年任南陽市查察院黨組書記、查察長,2004年至2010年任南陽市人年夜副主任,現退休在傢。
  陳曼: 孟水昌之妻,原許昌市建委幹部,退休後,應用孟水昌的關系,自封lawyer ,代表案件官司,常常年夜鬧法庭,還高息放貸,是假鋼材官司案的現實操作者。
  程娜:陳曼外甥女,假鋼材官司案被告。
  宗榮麗:陳曼伴侶宗榮平之妹,假鋼材官司案被告。
  沈祥發:南陽南陽怡博都會花圃3#、5#樓包領班。
  二、孟水昌的違法犯法事實
  1、孟水昌應用會聚多年的政界“餘威”,威脅法院及法官,妨害司法公平。
  在程娜、宗榮麗告狀勝達公司最基礎不存在的欠鋼材款案件審理經過歷程中,孟水昌揚言假如不判程娜、宗榮麗勝訴,查察院就拿臥龍區法院法官及引導說事,臥龍區法院擺佈難堪,無奈公正公平審理此案件,招致勝達公司始終敗訴。
  2、在南陽市查察院任查察恆久間,孟水昌還加入南陽市貿易銀行、信譽聯社、農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放貸營業,從中謀取巨額好處,孟水昌由此得名“孟萬萬”。
  3、孟水昌任許昌市查察院查察永劫,曾因收納賄賂被查詢拜訪,在河南省察察院“賦閑”三年後,竟然又“帶病任職”到南陽市查察院當上查察長。
  4、在南陽市查察院任查察恆久間,孟水昌以競爭上崗手腕賣官納賄,數額驚人。

  5、孟水昌違背規劃生養國策,兩個兒子驢蒙虎皮,作威作福。
  孟水昌身為國傢公職職員,卻帶頭違背規劃生養國策,生有兩個兒子。這兩個兒子更是仗勢欺人,驢蒙虎皮,處處欺壓鄉鄰,魚肉庶民。孟的兩個兒子都是孟水昌1998年到南陽事業後設定的。一個在內鄉縣公安局,7歲開端領取薪水,很快就往掛職,當副鄉長,後成為內鄉縣團委書記,此刻仍任南陽市內鄉縣一鄉長。另一個兒子鳴孟浩,在南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,1999年在南陽市科海賓館嫖娼,開槍(該槍是孟水昌作為查察長配的槍)在賣淫女的腿上一槍四洞。其時公安局紀委說要嚴查。孟水昌上下辦理,要挾威逼,逼該女子遙走異鄉。其時《年夜河報》1999年11月已經持續十多天報道此事,孟水昌應用勢力,夥同其妻(原許昌市某局幹部)要挾拉攏記者,終極平息此事,後無下文。孟水昌之子失事後,到北京中國人平易近公安年夜學上瞭幾年學,混瞭個文憑,歸南陽後居然當瞭新野縣公安局副局長,因有人起訴,再加上孟浩其實是無才無德,被罷免,又立馬被調進河南省公安廳。可見其政界的能量宏大、手腕頑劣。
  6、道德鬆弛,餬口腐爛,包養情婦 。
  孟水昌道德鬆弛,餬口腐爛,包養瞭一個女年夜學生,還把該女調進方城縣查察院,強令錄用為副查察長,後因孟水昌下臺才算作罷。真是不知羞恥到瞭頂點。
  三、孟水昌操作房地產名目、收受巨額行賄的情形
  2003年前後,孟水昌應用其擔任南陽市查察院查察長的職務便當,授意許昌人蘇玉林在南陽註冊成立南陽鑫安房地產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鑫安公司”),並經由過程暗箱操縱,設定鑫安公司在南陽市中央繁榮地段以500萬的超高價格拿到地盤56畝用於房地產開發,為操縱此名目,孟水昌間接出資500萬交納瞭地盤款。為歸報孟水昌,鑫安公司老板蘇玉林除許諾送給孟水昌兩套復式室第、歸還孟水昌先期付出的500萬地盤款外,還別的付給孟水昌利益費100萬元。為此,鑫安公司還不吝要求design單元變革design,專門為孟水昌design兩套復式室第。(design單元:海南南邊design院武漢分公司,design師:杜華春)後孟水昌擔憂間接收取衡宇陳跡顯著,目的過年夜,鑫安公司遂將此兩套復式室第折價200萬付給孟水昌作為利益費。
  鑫安公司拿到地盤後,動工設置裝備擺設瞭“南陽怡博都會花圃”(以下簡稱為“怡博花圃”)名目,2007年,孟水昌之妻陳曼設定包領班沈祥發以河南勝達修建工程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為“勝達公司”)名義承包瞭怡博花圃3號樓工程。因沈祥發承包3號樓工程需求墊資,孟水昌遂經由過程其妻陳曼將鑫安公司給的200萬利益費以兩分五的高息借給瞭沈祥發。至2010年,沈祥發連本帶息欠下孟水昌、陳曼400萬不克不及歸還。在此情形下,孟水昌、陳曼打起勝達公司的主張,陳曼讓沈祥發向一個鳴毛紅衛(此人系陳曼親戚)的人出具400萬的借單,並要求董金玉到勝達公司蓋印擔保,但遭勝達公司謝絕。此招掉靈後,孟水昌又授意陳曼找到南陽人程娜、宗榮麗出頭具名,讓沈祥發將400萬元入行分化,分離向程娜、宗榮麗出具欠200萬和213萬的虛偽鋼材款欠條,然後由陳曼間接操縱,以程娜、宗榮麗名義在南陽臥龍區法院告狀沈祥發和勝達公司。在法院審理的經過歷程中,孟水昌又應用職務便當造成的影響,處處到召喚、找關系、幹預法院公正、公平審理,要求南陽臥龍法院無典質違法顧全,判令勝達公司歸還程娜、宗榮麗鋼材款400餘萬元,並按月息兩分五付出利錢。由此間接招致勝達公司650餘萬元資金被解凍,給勝達公司形成龐大經濟喪失。至此,孟水昌、陳曼經由過程貌似符合法規的官司手腕,完成瞭收取巨額行賄的不符合法令目標。
  另,2003年前後,孟水昌還將南陽市查察院名下的約30畝地盤以50萬的極高價格賣給鑫安公司,由鑫安公司開發設置裝備擺設瞭金週遭名目,與鑫安公司老板蘇玉林配合從中漁利數萬萬元。
  孟水昌、陳曼的上述違法犯法事實,多人曾向河南省規律監察部分及司法部分入行過舉報,但均石沉年夜海。